金嘉衣的哥哥叫金偉,一個極其大衆化的名字。爸媽在給他取名的時候完全沒有用心。
但他自己不承認這一點,他說這是“經緯”的諧音,寓意有經天緯地之才。
“走了,回家了,今天喫上湯娃娃菜。”金偉摟過金嘉衣的腦袋,兩人披着星月慢悠悠地走回家。
晚飯過後,金偉趴在沙發上看雜誌。
這是他每天工作後的樂趣,至於爲什麼不看電視,一是因爲天線被雨淋的不好用了,電視總是冒雪花。另一方面是由於電視終歸是很費電,雜誌就節能環保多了。
金嘉衣心不在焉地洗碗,時不時往他這邊瞄。
兩個人的碗,她整整洗了二十分鐘。
做了整整20分鐘的心理建設,她終於走到金偉面前,身體難得一見地站得筆直,卻假裝不在意。
“我今天放學時,看到手機店在打折。”
“哦,是嗎?不過我暫時用不着手機。我的工作也不需要手機。”金偉心不在焉地說。
“這樣。”金嘉衣也拿起一本雜誌翻開,但完全看不進其中的內容,“但是我聽說啊,接下來是信息時代,手機還是很重要的,就連我的同學都有手機。你知道嗎?現在的手機都能掛QQ了。”
“我又沒有QQ.”
“我讓同學幫你申請一個!”
“這怎麼行,我是大人,怎麼能跟你們這些小屁孩混在一起……”金偉漫不經心地說着,但終於,他意識到今天的妹妹有些不對勁,他放下雜誌,翻過身望向金嘉衣,“嘉衣,你是不是有什麼話想跟我說?”
金嘉衣一愣,連忙擰過頭:“沒……沒有啊,就隨便聊聊。”
“這樣啊,哦,好吧。”金偉信了金嘉衣的話,擰頭繼續看雜誌。
“我想買個手機。”金嘉衣說。
“誒?”金偉愣了愣,“你說什麼?”
“我想買手機。”
“你一個小屁孩要手機幹什麼?”金偉看着自己的妹妹。
“我同學都有,她們晚上還能聊天。”
“你晚上也能跟我聊天啊。她們有這麼幸運能跟我聊天嗎?”金偉說。
“我想買個手機。”
“不買。”金偉擺了擺手,“手機太貴了。”
“我想買個手機。”金嘉衣說。
……
第二天是週六。
如果哥哥同意給她買的話,今天正好可以去手機店。只可惜這個願望是不可能實現了。
其實她在提出這件事的時候,就知道哥哥不可能答應的。
因爲能擁有自己的手機,這件事就像背後生出翅膀,在天上轉圈圈一樣不可思議。
她一早就跑出了家,在街上閒逛。
也不知道是不是錯覺,街邊最多的好像就是手機店。有什麼牌子都賣的,也有專賣一個品牌的。
比起直板手機,她更喜歡翻蓋的。不過最近出了滑蓋的手機,非常漂亮。但相應的,滑蓋手機也是最貴的。
她路過一家又一家手機店,踢着空易拉罐,拐進一條小巷。
小巷裏橫七豎八堆滿空易拉罐,但沒有人知道,這些空罐子都是她一個一個踢過來的。
她這麼做並沒有什麼目的,只是每次路過的時候,都忍不住把罐子踢進來。一直持續了好幾年,不知不覺就積累了這麼多。
也許某天有個收罐子的阿姨路過這兒,就會把這裏洗劫一空。
“對哦,洗劫一空。”金嘉衣忽然有個靈感。
她可以把這些罐子賣了。
空罐子差不多1毛錢一個,如果把這裏的全賣了,大概能有個五十、六十左右。雖然距離買手機還差了不少,但至少也是一筆錢。
她從附近的公園裏翻來一個麻袋,小心翼翼地溜進巷子裏。
之前好幾年她也沒在意過這條巷子,忽然開始害怕有人來搶她的罐子。都是她的,誰都別想搶。
她撿了一個小時,把麻袋撞得滿滿當當的。
“可以了。”她摸了一把汗,準備離開,卻在這時注意到牆角還遺留了一個。
一個就是一毛錢,這種時候,一毛也不能放過。
她急忙衝到牆角撿罐子。
這個罐子應該已經在這裏停留很久了,陷在淤泥裏,泥上已經覆滿了青苔。她抓起罐子,把罐子從泥中拔出來。
然後,她的身體僵死在原地。
就像被美杜莎看了一眼,她的身體再也動不了了,她的眼神也被鑄死了。
罐子地下的淤泥裏,埋着一對手機。
一個粉色,一個白色。